深圳之窗 > 活动动态
公务员普通话需达规定等级
2008-08-14 09:00:27作者:来源: 中山日报
    中山网讯  记者从市语委办获悉,从今年8月份开始,在职公务员要接受普通话培训,并要参加测试达到规定的等级。公务员普通话测试作为任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。

    我市在今年底前接受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。按照评估标准要求,公务员的普通话需达到规定的等级。据市语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,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机关公务员都是普通话培训测试对象。记者了解到,现阶段我市对公务员普通话等级的要求是:1954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出生的公务员要达到三级乙等以上水平;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;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必须通过普通话测试,并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。普通话测试不合格者,须参加补训补测。对于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务员不作达标的硬性要求,但鼓励他们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。

    据悉,按照安排,市直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今年内完成80%,镇区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今年内完成30%。2010年前,完成全市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。今年8月中旬,市语委办将对市直机关公务员启动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。公务员可采用自学和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普通话。普通话测试时间将由语委办另行通知。

收藏此页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相关文章
·国家公务员报考指导:三种人千万别报考公务员 2008-08-13 10:07
·公务员多占房岂能清退了事? 2008-08-12 09:26
·英国公务员赴奥运取经 首尔市长带水出席奥运 2008-08-08 15:19
 
Google提供的广告
精彩推荐
专题精选
 
本站版权归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所有,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建设维护
 

 
网上警察
 

工
网安

客户热线电话:(0755)88991363 
广告热线电话:(0755)88991003
[商务合作联系] [客户服务联系] [广告资费]
经营许可证编号:A2.B1.B2-20040001